福州(福建)长护险政策 · 福州市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 · 状态 正式实施 · 福州市人民政府 · 2023-12-27 发布
福州2020年9月列入国家第二批长护险试点,2021年6月启动。2023年12月发布新方案,2024年3月施行,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重度+中度失能)。筹资:在职职工0.25%(单位个人各0.125%),退休人员0.125%。待遇按1800元/月/人标准,机构护理基金支付75%(1350元),居家护理基金支付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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