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黑龙江)长护险政策 · 哈尔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度准备中,2027年建立) · 状态 制度准备中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 · 2026-08-21 发布
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为齐齐哈尔市(2017年首批国家试点,现推动参保扩面)。2026年8月21日,省医保局、民政厅、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用3年时间建立覆盖全省的长护险制度:单位职工总费率0.3%(单位与个人各0.15%),退休人员个人0.15%(原用人单位不缴…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