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山东)长护险政策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状态 全市推进中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市医疗保障局执行) · 2025-12-30 发布
山东省2025年12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5〕193号),要求各市2026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长护险制度,2028年全覆盖。费率0.3%(单位0.15%+个人0.15%),居民从0.15%起步5年过渡。职工支付70%,居民支付50%。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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