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江苏)长护险政策 · 《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淮医保发〔2023〕33号) · 状态 正式实施 ·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 · 2023-09-15 发布
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实施长护险制度,筹资标准80元/人•年,入住定点机构最高50元/天,居家护理30元/天。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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