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
(内蒙古)长护险政策 · 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 状态 正式实施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12-31 发布
呼和浩特市被批准为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城市。2020年12月31日印发《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呼政办发〔2020〕31号),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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