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
(浙江)长护险政策 · 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 · 状态 正式实施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2024-09-30 发布
金华2024-09出台《实施办法》,2025-01-01起实施,参保扩至全市职工+市区/东阳/义乌/永康居民。筹资90元/年;机构护理≤80元/床日支付70%,居家护理≤25小时/月、60元/小时支付80%。2025年10月底参保539.4万人。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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