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长护险政策 · 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 状态 正式实施 ·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 2021-06-24 发布
南京2021年7月1日施行失能人员照护保险,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筹资分年龄:60周岁以上100元/年(个人40元、财政20元、医保统筹40元),60周岁以下60元/年。居家照护50元/小时(2024年3月从45元提高),机构照护70元/天(2024年3月从60元提高),每月服务30小时。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