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贵州)长护险政策 · 贵州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实施) · 状态 全市推进中 · 省级医保部门牵头(市级统筹实施) · 2026-06-01 发布
贵州省2026年6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6〕11号),明确2026年黔东南州等6市(州)启动实施,2028年底前全省基本建立。职工费率0.3%(单位+个人各0.15%),待遇不设起付线、职工支付约70%、居民约50%,年度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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