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广东)长护险政策 · 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清远市级实施) · 状态 全市推进中 · 市级医保部门(广东省级方案未印发,市级先行) · 2026 发布
清远市已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二次征求意见,拟2026年7月起实施,按国家统一框架推进(费率0.3%左右、职工支付约70%、居民约50%)。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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