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东)长护险政策 ·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状态 正式实施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20-11-09 发布
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形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1年3月1日实施,2021年10月1日起征缴。覆盖用人单位职工和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人员。缴费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1%按月缴纳(职工单位和个人各0.05%,非在职人员0.1%)。待遇与照护等级和累计参保年限挂钩,生活照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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