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长护险政策 · 八师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 状态 正式实施 · 兵团第八师办公室、石河子市政府办公室 · 2017-03-23 发布
石河子市为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2016年)。2017年3月印发《八师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师市办发〔2017〕15号)。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18岁及以上)参保人员,筹资标准为50元/人·年,重度失能人员(Barthel指数低于40分)可享受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或居家自行护理待遇。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