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福建)长护险政策 · 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厦门市执行) · 状态 全市推进中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执行) · 2026-06-25 发布
厦门市被列入福建省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启动城市。2026年6月《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发布,厦门市2026年底前启动实施,覆盖职工和居民。参保费率0.3%(单位0.15%+个人0.15%),居民从0.15%起步逐步过渡到0.3%。待遇不设起付线,职工基金支付70%左右,居民50%左右。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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