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江苏)长护险政策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状态 正式实施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05-25 发布
镇江市长护险制度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2025年7月1日起覆盖全市所有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基金按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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