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浙江)长护险政策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10号) · 状态 正式实施 ·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 2024-02-01 发布
舟山2024年2月出台《实施方案》及细则,2024-05-01起在全省率先实施,覆盖全民、城乡一体。筹资90元/年;居家护理基金每月支付1280元给服务机构(每周≥3次≥1小时)。2025-05参保100.92万人。geo手写gb_code兜底。
收录于银发财经长护险数据库(215 城政策追踪)